、平静。
早晨醒来后,这些状态都感受完了。
她看了看右侧睡脸恬静的程锦,后脑勺下,是他结实的手臂,再看了看左侧,陆泊睡脸慵懒,仿佛雄狮的酣眠。
两人倒睡得安稳,她在大腿根的酸痛中无比清醒。
清醒地面对着事实:艹。
程锦和陆泊,是她的竹马。
从小穿过同一条裤子,吃过同一碗饭,也睡过同一张床。但三个人都曾声明过:永远只是朋友关系,绝对不能越过红线。
特别是他俩,从小就对她没意思。
初二那时,他们还发了狠誓来杜绝与她发生可能。
程锦:我要是喜欢你,就再也不收藏字画。
程锦出生在高教育家庭,祖上出过大文豪,爸妈也都是博导。他也被养成了一个清隽的书生样子,温柔清冷。他从小最喜欢收藏字画。
陆泊更狠:要是跟你上了,我把我爸最爱的跑车砸了。
陆泊天性很野,放荡不羁又随性,一旦有人干扰他的选择,就直接跟人断交。
从稚嫩到青涩,冬旭看着他们越长越出众。
但她清楚和他们不是一类人,不能去碰。
那时她迟钝又内向,自卑心还曾作祟,把青春往事过得很糊涂。
以至于高中毕业后,她躲了他们四年。
直到大学毕业后他们才重逢,谁知道才过去不久,就发生了这种荒唐事。
上床也就算了,还两个…
冬旭宿醉的头更痛了。
他们四年都没联系了,感情早就淡了。
就算她喝醉了,他们也该有点理智吧?还是男人都是关上灯后什么都吃的禽兽?
脑海突然闪过昨晚残存的画面,她有点耳根发红。
知道老式的火腿肠面包吗?就是这种姿势。
看了一眼正睡得安静的两男人,手臂上还有她指甲刮出的红痕。
她恍惚地又闪过了昨晚一些碎片,是陆泊咬着她的耳朵。
他的声音低沉:“躲这么久?”
*
清晨阳光穿过玻璃,房间更亮眼了,冬旭一看,地上东一堆西一堆的男士衣服,全部覆在她的衣服之上,像是一种预兆。
床头柜上,歪歪倒倒的空酒瓶。
她意识到只是酒精放出了他们的生理需求,将他们卷入了一场拉扯的深渊之中,搞乱了他们的关系。
事实上,现在他们的关系并不熟。
她想像是嚼过很久的口香糖,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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